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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县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办理公告

为认真贯彻省、市各级人社工作的安排部署,深入实施就业创业质量提升行动,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大力扶持“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评选出的“创业新秀”“新锐创客”的优质创业项目发展壮大,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的就业目标,根据《甘肃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兰银发2017]126号)和《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力度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定政办发〔2020]11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渭源县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2年计划在全县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000万元。

二、扶持行业

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行业是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外的所有行业。

三、贷款发放范围及条件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范围及条件。法定劳动力年龄内(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渭源县境内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或者组织起来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网络商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贷款购车加入网约平台的专职司机等创业人员。

(二)小微企业贷款发放范围及条件。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含新招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对象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担任企业法人的借款人不能在同一贷款期限内同时申请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小微企业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按照个人贷款政策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合伙创业形式贷款)。

四、贷款额度及期限

(一)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20万元。合伙创业贷款额度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贷款期限。向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经借款人个人申请,提供经营情况说明,经办银行认可,可给予1年展期;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五、贷款贴息

自2022年3月28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LPR+250BP(贷款基准利率+250基点),LPR-150BP(贷款基准利率-150基点)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六、贷款担保

(一)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由渭源盛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第三责任人作为反担保人,反担保人为渭源县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正式人员或有稳定收入的国有企业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在金融系统(银行)现有贷款及保款(不含房贷和车贷)总额不超过15万元,没有为其他人担保创业担保贷款且信用状况良好,没有逾期担保贷款。使用不动产抵押方式提供反担保的,本人或配偶名下有产权明晰的2套房产的(办理反担保手续时,必须提供两套房产证明),可以用房产抵押进行反担保。

15万元:1名正式公职人员或产权明晰、未抵押、未涉诉的不动产(评估值20万元以上商品房或商铺);

20万元:2名正式公职人员或产权明晰、未抵押、未涉诉的不动产(评估值30万元以上商品房或商铺)。

办理贷款反担保手续时,借款人夫妻双方和反担保人夫妻双方必须全部到场,并携带以下资料。

借款人需提供资料:

借款人夫妻双方个人征信报告。

反担保人需提供资料:

1.反担保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材料。

2.反担保人个人身份证、工资卡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工资卡复印到同一张)。

3.反担保人个人征信查询报告。

4.反担保人夫妻双方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二)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担保方式可采用灵活方式进行。

七、贷款所需材料

(一)基本材料

1.个人创业贷款申请人。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结婚证。

(2)申请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3)需填表:《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2022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保证合同》《创业担保贷款担保申请书》。

2.小微企业申请人。《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营业执照等原件复印件、企业章程、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相关资料(劳动合同、符合条件人员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工资表或工资发放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出具无拖欠职工工资和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原件、符合条件的反担保措施等相关材料、担保机构或经办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分类材料

在提供基本材料的基础上,按申请人身份类别,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退役证》或《军官转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刑满释放人员。刑满释放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4.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企业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6.返乡创业农民工。县劳务办出具的相关证明。

7.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原件。

8.网络商户。在第三方网络平台实名制注册相关证件、能证明经营和信用情况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村委出具的创业证明。

10.出租车运营司机。出租运营及购车证明材料;网约车需平台专职司机需提供“双证”等证明材料。

11.上述人员合伙创业。《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12.小微企业。产权明晰、未抵押、未涉诉的不动产。

八、贷款办理时间及地点及流程

(一)办理时间

2022年3月28日至4月28日(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地点

渭源县政务服务大厅1楼19号人社就业综合受理窗口。

(三)贷款办理流程

2.贷款受理审核。县就业服务中心受理贷款申请,通过部门发函等方式对借款人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向担保机构推荐。

3.贷款办理。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担保机构配合经办银行对借款人创业项目的有关情况、信用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等进行调查、审核。对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经办银行分别与担保机构和借款人签订担保合同和贷款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对不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说明原因。需要补充完善手续的一次性告知借款人。

九、其他说明事项

(一)所有贷款申请人员需佩戴口罩、自觉排队,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

(二)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贷款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且个人征信良好。

(三)创业担保单款申请人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次数累计满3次的,不得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四)网络商户必须连续从事网络经营12个月以上,月营业额不少于3000元;信用良好,网店综合评价率或好评率在95%及以上。

(五)严禁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含基层项目人员)和退休人员申请;严禁企业正式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申请;严禁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及县聘临时人员申请。

(六)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扶持的行业是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外的所有行业,不再受微利项目限制。

(七)财政贴息实行“先付后贴”,即贷款人从获得贷款之日起,根据贷款合同先期支付利息,中央贴息资金到位后给予贴息。

(八)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各类贷款申请人,在获得创业担保贷款后,通过参加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考试、自主择业等方式实现稳定就业(指依法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在就业后次月必须归还贷款。

(九)所有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必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因提供虚假材料违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经查实的,取消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已获得创业担保贷款的,收回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资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1.《渭源县2022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

2.《渭源县2022年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

3.《渭源县2022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保证合同》

4.《渭源县2022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担保申请书》

渭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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