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1元交税1.2元”房地产仍是纳税大户
发布时间:2026-10-14 20:17:35
•
阅读量:12次
•
来源:互联网
根据Wind的数据,2017年,130家A股房企的净利润总额为2134亿元,同期“支付的各项税费”指标则达到2628亿元。净利润与纳税的比例为1:1.23,相当于房企每挣得1元钱利润,同时也缴纳各项税费1.23元。
同期,66家港股上市的内房企实现净利润2501亿元,“应交税金”一项为3658亿元,两者比例为1:1.46。相当于房企每挣得1元钱利润,应缴纳税金1.46元。
由于会计准则不同,A股和港股房企的纳税统计中,既存在口径的不一致,也有应交和实交的差别。但两组数据都反映出,房地产行业的税赋支出高出同期净利润水平。实际上,房地产业对地方财政的贡献不止于此。
利润1元,交税1.2元
A股上市房企中,万科支付的各项税费最高,为397.6亿元,略高出同期的372.1亿净利润。绿地和保利次之,支付的各项税费分别为281.6亿和269.9亿。
港股上市的内房企中,恒大为纳税大户,“应交税金”一项达697.0亿,其中仅所得税就支出404.2亿。恒大同期的净利润为243.7亿。碧桂园、中海、华润、融创等房企的应交税金同样不菲。
由于业务类型、产品性质、区域布局、结算周期等因素不同,房企的税金和利润比例有所差别。但总体而言,纳税规模与销售规模成正比。
如在A股上市的房企中,去年共有25家企业缴纳的税费不足一亿元。这些企业大多为规模较小的地方性房企,或因经营问题被带上“ST”帽子。
在H股上市的房企中,也有6家房企应交税金不足一亿元,主要是规模较小或轻资产公司,如首创矩大、人和商业、合富辉煌、雅生活服务等。
据悉,自房地产业在2016年正式被纳入营改增试点后,房地产企业应交的税种经过合并,总体税负减轻。但在很多城市,房地产企业仍是纳税大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