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市政府直属的副局级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市人口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优生优育服务与管理工作;指导开展生殖健康教育及产前诊断、孕产妇保健等技术服务工作;依法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
(二)承担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组织落实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政策的有关工作。
一、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后勤服务和接待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起草有关法规草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及试点工作。
(三)宣传教育处
承担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规划编制、组织管理、督促检查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婚育新风进万家”、“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等主题活动。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人口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计划生育政策,研究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合理;
(四)拟订并监督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
(五)组织实施避孕节育及优生优育技术服务工作;
(六)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
(七)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八)承担市人口计生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接待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行政后勤保障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及政策研究工作;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组织起草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事项的调查、论证、协调和督查;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教育处
负责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理论、方针、政策和科学研究工作的调研、规划、设计、开发、管理等相关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系统干部培训教育工作;指导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系统的基层建设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