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高考时间
发布时间:2025-11-01 16: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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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高考时间为6月7日、8日,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和体育与健康等4个科目。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013年高考时间安排表
一、考试时间安排
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
| 6月7日 | 9:00-11:30 | 语文 | |
| 15:00-17:00 | 数学 | ||
| 6月8日 | 9:00-11:30 |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 |
| 15:00-17:00 | 外语 | ||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
| 6月7日 | 9:00-11:30 | 语文 | |
| 15:00-17:00 | 数学 | ||
| 6月8日 | 9:00-11:30 |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 |
| 15:00-17:00 | 外语 | ||
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除参加全国统考外,还须参加外语口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体育与健康专业测试安排在高考前进行。
(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首选科目,再从其他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科目。
三、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2门科目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其中,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采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再选科目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