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学生会
北京大学学生会
北京大学学生会是中国***领导下的先进青年学生组织,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北大学生会成立于1999年4月1日,前身为北京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委员会,2004年5月12日经校务会议审议通过,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校级学生组织。在过去的四年中,历届学生会成员团结一致,勤奋工作,积极进取,不断开拓创新,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现已发展成为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大学生队伍。
一、组织机构
1.学生会设立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团负责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
2.学生会下设学习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外联部、纪检部等6个二级学院(部)以及“三会一课”活动办公室;各院(部)具体职责如下:
(1)学习部主要职责是协助学工部开展各项活动,如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讲座、征文比赛、辩论赛、演讲比赛、书法大赛、校运会等活动。
(2)生活部主要职责是协助文娱部开展各项活动,如组织学生参加校园内的各种文体娱乐活动,如举办运动会、迎新晚会、圣诞晚会等。
(3)体育部主要职责是协助体教部开展各项活动,如组织学生参加校内的各项体育竞赛,如举行田径运动会、篮球联赛等。
(4)文艺部主要职责是协助文学社开展各项活动,如组织开展朗诵比赛、诗歌朗诵比赛、舞蹈比赛等。
(5)外联部主要职责是协助对外联络部开展各种活动,如接待国内外来访者、办理涉外业务等。
(6)纪检部主要职责是协助纪委开展各项工作,如对违纪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团委汇报。
二、工作职责
1. 负责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
2. 协助主席团开展日常事务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会议组织、活动安排、经费管理等;
3. 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其他任务。
4.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5. 做好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
6. 配合校团委及各院系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7. 积极主动地参与校内外的各项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交流合作;
8. 认真履行本职工作职责,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
三、部门设置
(一)学生会主席团下设办公室、宣传部、外联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部、纪检部等7个部门。
(二)各部门负责人由校团委任命,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
2.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3.完成校团委安排的其他任务。
(四)具体职责如下:
1.执行学校有关会议和决议;
2.根据需要向校团委提出建议或意见;
3.按照规定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4.及时传达校团委的有关指示精神及要求;
5.加强与学生干部之间的联系,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