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13年高考分数线
发布时间:2026-10-21 11: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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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文史、理工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览表
| 科类/批次 | 本科一批 | 本科二批 | 高职(专科)批 | |
| 文史 | 523 | 480 | 200 | |
| 理工 | 491 | 435 | 200 | |
一、文史类
文史类本科一批518分;
文史类本科二批436分;
文史类高职(专科)批200分。
其中,军事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及招收国防生的高校的招生计划由省军区下达给各市州招办,未完成的计划通过征集志愿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公安院校和经批准在我省实行警务化管理的公安院校以及司法警官院校等有特殊要求的院校(专业),按有关规定执行。
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308分;
艺术类高职高专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160分。
二、理工类
1.本科一批理工类516分;
2.本科二批理工类426分;
3.高职(专科)批理工类200分。
其中,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行划定。
我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文史、理工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下:
| 科类 | 本科一批 | 本科二批 | 高职(专科)批 | |
| 文史 | 523 | 480 | 200 | |
| 理工 | 488 | 415 | 200 | |
三、艺术类
1.本科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为435分。
2.高职(专科)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为160分。
3.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考生,可填报相应批次的志愿;未被录取的艺术类考生,不得填报该批次志愿。
4.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等6个专业的省统考合格考生,可填报相应批次的志愿;未被录取的艺术类考生,不得填报该批次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