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廉租房申请条件
安阳廉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廉租房的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成员人数少于3人。
(三)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人员。
一、基本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廉租房: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均无住房。
(二)以下人员不得申请廉租房:
1.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3.触犯刑法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以上条件未达到要求的,不予受理。
二、家庭成员情况
(一)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均属于城镇居民,且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廉租房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没有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利。
(五)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符合《安阳市住房保障条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住房状况
1、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2、家庭成员及共同居住人无违法违纪行为。
3、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且有合法稳定职业和收入来源。
四、其他要求(一)申请人应于2017年11月30日前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廉租住房申请,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安阳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领表》;
2.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人与配偶签订的“夫妻双方均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书面承诺书;
5.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单身证明;
6.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