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高考
发布时间:2026-10-21 16:42:52
•
阅读量:17次
•
来源:互联网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的通知》(粤府办〔2012〕12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考试科目
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总分450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时间
201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
| 6月7日 | 9:00-11:30 | 语文 | |
| 15:00-17:00 | 数学 | ||
| 6月8日 | 9:00-11:30 |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 |
| 15:00-17:00 | 外语 | ||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1日至8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办法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或广东招生考试信息网(www.eeagd.edu.cn)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和打印《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登记表》(以下简称《报考登记表》)。
2.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三、志愿填报
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或广东招生考试信息网(www.eeagd.edu.cn),按系统提示和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本人的高考报名号、身份证号、报考科类及所报院校专业组等相关信息。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录取资格。
各市、县(区)招生办应根据本通知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