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天津高考分数线
2012年天津高考分数线
天津市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含二批本科C类院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津政发〔2011〕5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招委会研究决定,2012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一、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1.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436分。
2.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327分。
3.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300分。
4.天津市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体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览表(本科)
| 科类/批次 | 艺术A类(本科) | 艺术B类(本科) | 艺术C类(本科) | 艺术类(高职专科) | 体育类(本科) | 体育类(高职专科) | |
| 文史 | 432 | 389 | 305 | 160 | 310 | 200 | |
| 理工 | 392 | 311 | 291 | 160 | 270 | 200 | |
5.天津市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览表(本科)
| 科类 | 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 |
| 体育文 | 348 | |
| 体育理 | 278 | |
6.天津市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览表(高职高专)
| 批次 | 科类 | 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 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 |
| 高职(专科)批 | 文史 | 150 | 130 | |
| 理工 | 150 | 130 | ||
二、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1.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文)319分;艺术(理)287分。
2.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文)130分;艺术(理)130分。
3.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美术与设计学类按文化成绩300分、专业成绩170分之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音乐学类按文化成绩280分、专业成绩160分之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舞蹈学类按文化成绩180分、专业成绩160分之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1.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定比例划定。
2.市高招办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确定本市2012年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下:
| 科类 | 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 |
| 体育(文) | 325分 | |
| 体育(理) | 305分 | |
三、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1.美术与设计学类(不含戏剧与影视学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00分;
2.音乐学类(不含声乐、器乐)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80分;
3.舞蹈学类(不含舞蹈编导及表演)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60分;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