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跨省转移流程
发布时间:2025-11-01 18:15:24
•
阅读量:14次
•
来源:互联网
1、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前,由参保单位或人员携带至转移地办理终止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2、在转移地异地出具保险证明,办理转移手续;
3、参保人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疗保险后,将携带规定信息到其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移;
4、转让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联系转让机构,生成并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5、转出地经办机构应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被保险人终止参保手续并划转个人账户金额;
6、转入机构应在收到《信息表》和个人账户余额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入手续。
7、【注意事项】:有接收单位的,由接收单位办理医疗保险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当在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终止后三个月内缴纳保险费。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时,三种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疗保险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