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市场满瓶不响半瓶晃荡 市场化改革稳健 市场主体活跃
一、批发侧年度交易
因为2020年(说的是2019年底进行的次年年度交易)最终没有开放新用户入市,所以市场总量就姑且用2019年全年的批发侧购买量(包括年度交易+月竞交易+月内发电侧成交量)加上一个3%的增速,作为2020年实际预测市场化用户的用电总量。具体是
(2351.1+560.94+172.82)*1.03≈3177(亿千瓦时)
2020年年度交易中,并没有对年度电量占比有下限要求。而2020年总的年度成交量为2420.84亿千瓦时,约占预测总量的76.2%。可见相对来说,各市场主体还是愿意增加年度交易电量,以控制总体市场风险。这个比例请大家记一下,后面2021年年度交易时,可以做个对比。
二、批发侧月度交易
谁也不曾想到,国内外疫情会爆发的如此猛烈,可以说是实至名归的黑天鹅事件。请务必注意“国内外”三个字,作为一个出口大省,江苏在国内疫情爆发时,可谓交上了一份极为亮眼的成绩单。因此第一季度,主要是疫情管控带来的生产无法有效组织,造成了市场化用户用电情况减少明显。但3月份开始复工复产就快速展开,用电情况增速明显。谁曾想进入第二季度,国外疫情爆发的更猛.......第三季度,在政府的积极组织下,用电情况进一步好转基本追平了上一年。第四季度,更是已经实现了正增长。具体情况,还是按照批发侧购买量(包括年度交易+月竞交易+月内发电侧成交量)为指标进行图形化展示。(3月份因疫情,取消了所有月度交易,并非市场化用户用电量为0,特此说明。)
“疫情”这只超级黑天鹅对月度交易的影响,也是各个层面的。
一方面打乱了交易组织,2月份取消了月内交易,3月份取消了所有月度交易。另一方面,打乱了市场主体对于电量的安排,特别是因为年度交易电量占比较高,又受到疫情影响,上半年实际用电需求减少。造成年度交易电量消耗减少很多。为此,从上图中可以看到,6月份开始,市场总的年度分计划量明显增加。7月份更是出现了月竞公告中,有效竞争电量为0的情况,最终导致首次月竞未成交的情况发生。(具体情况参加以前的文章)
为此,相关规则也进行了数次微调。比如考虑到疫情影响,4 月份月内交易购方暂按当月年度交易分月计划及月度交易电量之和的 20%设置上限,后续月份恢复10%。8月份开始,月竞报价要求必须三段式报价,每段不少于总申报量的30%。5月份开始,调减年度分计划将不允许参加对应月份的月竞交易。
作为月度主能量市场,我们就来看看月竞公告和公示中的数据罗列。
具体分析就不展开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灰犀牛的情况,还是有的,提醒一句,虽然已经有了2018、2019、2020的运行历史数据,但是作为样本来说,还是太少了。加上规则和入市规模的变化,千万不能把一些“历史经验”套用到2021年的交易中来,否则可能会比较惨。
三、零售侧市场
零售市场就更有意思了,对零售市场来说,除了偏差、超用的条款外,最重要的,也是用户最关心的,就是让利价差了。如何定价,就成为大家关心的事儿。前几年呢,一般上半年主要依托对应年份的年度市场价格为基础,下半年则根据发电背景售电公司和月度市场成交价格为导向。
可2020年的月度市场,综合考虑到疫情影响的需求减少,上半年煤价处于低位等因素,出现了多次“地板价”或接近“地板价”的情况。这一方面造成了电力用户对让利更高的预期,也给了售电侧市场主体“放价”抢用户的底气。甚至有些独立售电公司直接靠价格与发电背景的售电公司竞争。而且2021年也开放了新用户入市,更加刺激了售电公司加大了签用户的热情,对明显的“灰犀牛”视而不见。
四、“批零倒挂”?
在2021年年度交易的时候,常常被一类用户和独立售电公司说的就是“批零倒挂”。意思是有些二类用户得到的让利,比一类用户和售电公司从电厂得到的更多,价格**控了云云。这种情况其实每年都有,市场嘛总有波动。只是今年被提的多一点。
但这就有点不讲理了。首先说售电公司,二类用户的价格都是自己决策去报的,如果前期没有电厂给承诺,那就是自主行为,有啥好怪的呢?用一个很高的价差去和发电侧抢用户,反过来要发电侧来背这个成本,这在商业逻辑上是无法说通的。当然,不乏财大气粗的市场主体,愿意以价换量。那就更没必要说什么了。
作为一类用户,想必有很多人上门建议他们改二类,甚至也有人给出了很多让人心动的一类用户价格,也不乏有一类用户因为价格转成二类,或者早早就开启招标获得了不错的价格。但因为前几年都是越晚签约价格越好,部分一类用户把这个决策时间点卡的太晚......谁曾想,售电公司的兄弟们太给力,开了了很多新用户入市,年度交易供需关系都被改变了.......
但最终年度市场均价是364.67元/兆瓦时,相信大部分一类用户和独立售电公司签到的都比这个价格要低。还是那句话,入市有风险,操作需谨慎。所谓的“历史经验”不考虑规则和市场变化,很容易撞见灰犀牛.......
当然,也有人跳出来说,这都是55%的年度交易下限闹得。嘿,看看2021年1月份的月竞情况,这个55%的下限是一种保护呢还是一种限制呢?
五、未来可期
洋洋洒洒又啰嗦一大堆,江苏省市场化改革还是非常稳健,市场主体也都非常活跃。从市场竞争、交易策略到舆论争取,各方都在研究都在成长,让这个市场变得越来越意思。2021年现货也将逐步推行,玩法更多了,同行们,准备好了么?
但以一个市场参与者来说,有几个小小建议。
1、从去年的月度交易来看,发电侧月度小时上限和月竞发电侧有效竞争上限的计算方式,公布略显不及时。因为在看到竞价公告时,已经调整完年度分计划。可这两个指标都会影响月竞价格,甚至成交可能。是否可以在年度分计划调整前,就公布这两个数据?
2、目前一年一次的年度交易,造成了售电侧“进货”与“出货”时间差过长,容易积累风险。不妨参考兄弟省份,将年度交易也拆分,配合常态化绑定,半年举行一次或每季度一次。一方面给出一个更为准确的价格信号(月度市场毕竟主要受当年的因素影响),另一方面也能减少市场风险的积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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