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的细则全文
发布时间:2026-09-29 21: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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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细则编辑发文单位: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日期:2019-8-21执行日期:2019-8-21各会员单位:现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点期间可作为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标的的证券以及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名单,由本所另行公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融资融券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融资融券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会员”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本所上市证券或借入本所上市证券并卖出的行为。第三条在本所进行融资融券交易,适用本细则。本细则未作规定的,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