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最新全文?
对于商品房,开发商可以进行预售,也是可以就现房进行销售的。无论是预售期房,还是销售现房,其实都是要求开发商满足了相应的条件才行,而对于商品房预售,由于风险比较大,对此我国也出台了相应的规定,加强对商品房预售的管理,即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接下来,小编提供相关办法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总则 (1994年11月15日建设部令第40号发布,根据2001年8月15日《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决定》、2004年7月20日《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市商品房预售的管理。 正文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对于购房者来讲,由于期房的风险比较大,因此需要谨慎,考虑清楚之后才决定是否购买期房,要是有打算购买期房的话,也要先对开发商的预售资质做出审查,降低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