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网签备案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6-10-13 12: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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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天津人口净流入量大,住房租赁需求旺盛。近日,记者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规范住房租赁交易行为,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本市正推动实施全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由国土房管部门针对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有关问题制定的新规定正在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租赁市场将迎新规
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是指,住房租赁当事人通过天津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网上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过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包括设立备案、变更备案、延续备案和注销备案。在本市,目前无论是购买新房或买卖二手房,都要网签备案,但对于租赁市场却没有这一项强制要求。
据了解,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人是网签备案操作责任主体,在房屋租赁过程中要通过服务监管平台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并提交备案。服务监管平台和信息平台会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材料的真实性验证,通过比对公安部门的身份户籍数据库确保租赁当事人身份信息真实,通过核验不动产权数据库确保出租住房权属信息真实,通过电子签名等手段确保住房租赁合同交易有效。
按照规定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在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及提交备案时应严格核对租赁双方(承租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确保租赁双方(承租人)身份信息真实、房源信息真实、签订合同合法有效。租赁双方自行成交并在线办理网签及提交备案时,应按照信息平台及服务监管平台要求进行实名注册,提交租赁双方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房源信息及住房租赁合同。住房租赁当事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