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高考分数线
2013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史、理工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已经划定,现予以公布。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的通知》(川府办〔2012〕12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文史、理工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如下
一、普通文理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文史、理工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1.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523分。
2.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465分。
3.高职(专科)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50分。
(二)体育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1.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541分。
2.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388分。
3.高职(专科)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50分。
(三)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1.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502分。
2.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408分。
3.高职(专科)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80分。
二、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按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招生计划数的1:1.5划定。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招生计划数的1:1.5划定。
4.书法学专业,按招生计划数的1:1.5划定。
5.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按招生计划数的1:1.5划定。
(二)高职(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体育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划定。
体育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划定。
(一)文史、理工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为:文科520分、理科430分;
(二)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为:文科288分、理科276分;
(三)体育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文科335分、理科292分。
附:四川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